译文
花山寺是因花而得名,如今却不见繁花,只有杂草疯长。
鲜花栽培修剪需勤勉尽力,因为花儿容易凋落衰败,而杂草却总在暗处悄然滋长。
注释
花山寺:地址不详。《镇江府志》载有沈括诗《游花山寺》一首,据此,花山寺可能在镇江。
繁英:繁花。
草纵横:野草丛生。
剪伐:指斩去枯枝败叶。剪,斩断。
勤力:勤奋努力。
凋零:凋落衰败。
参考资料:完善
《题花山寺壁》是一首七言绝句,为一篇记游之作,主要写诗人游玩花山寺的感慨。诗的前两句各写一种景观。前一句虚出,后一句实录,构成形象鲜明的对比,但二者所写的对象又是同一的;后两句得出结论,草本无罪,剪伐不力是无可推卸的责任。诗人观其景而发感,“花木”需要精心修剪护养,而“野草”应勤除,同时也寄托了其对革新除弊的企望。
这是一首记游诗。“寺里” 一联,两句分别描绘一种景致:前一句侧重虚写,后一句注重实记,形成形象鲜明的对比。但两句所写对象实则一致,如此便凸显出花山寺 “名称” 与 “实景” 脱节的现状。生活中名实不符的情况并不少见,可诗人笔下的景象反差实在太过强烈,读者读罢难免心有触动,进而自然会思索:寺名本因寺中山间有花而得,如今却无花可赏,这种疑问恰好勾起人们探究的兴趣,诗歌 “发人深思” 的艺术效果也随之自然达成。
诗人对此显然有自己的答案。他深信寺名并非谬误,寺内与山中原本确实有花,如今 “繁英不见草纵横”,实则源于主、客观两方面原因。从客观来看,“花易凋零草易生” 是自然规
苏舜钦(1008—1048)北宋诗人,字子美,开封(今属河南)人,曾祖父由梓州铜山(今四川中江)迁至开封(今属河南)。曾任县令、大理评事、集贤殿校理,监进奏院等职。因支持范仲淹的庆历革新,为守旧派所恨,御史中丞王拱辰让其属官劾奏苏舜钦,劾其在进奏院祭神时,用卖废纸之钱宴请宾客。罢职闲居苏州。后来复起为湖州长史,但不久就病故了。他与梅尧臣齐名,人称“梅苏”。有《苏学士文集》诗文集有《苏舜钦集》16卷,《四部丛刊》影清康熙刊本。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《苏舜钦集》。
老夫既戒酒不饮,遇宴集,独醒其旁。坐客欲得小词,援笔为赋。
断送一生惟有,破除万事无过。远山横黛蘸秋波,不饮旁人笑我。
花病等闲瘦弱,春愁无处遮拦。杯行到手莫留残,不道月斜人散。
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,必有过人之节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,匹夫见辱,拔剑而起,挺身而斗,此不足为勇也。天下有大勇者,卒然临之而不惊,无故加之而不怒。此其所挟持者甚大,而其志甚远也。
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,其事甚怪;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,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。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,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;而世不察,以为鬼物,亦已过矣。且其意不在书。
当韩之亡,秦之方盛也,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。其平居无罪夷灭者,不可胜数。虽有贲、育,无所复施。夫持法太急者,其锋不可犯,而其势未可乘。子房不忍忿忿之心,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;当此之时,子房之不死者,其间不能容发,盖亦已危矣。
千金之子,不死于盗贼,何者?其身之可爱,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。子房以盖世之才,不为伊尹、太公之谋,而特出于荆轲、聂政之计,以侥幸于不死,此圯上老人所为深惜者也。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。彼其能有所忍也,然后可以就大事,故曰:“孺子可教也。”
楚庄王伐郑,郑伯肉袒牵羊以逆;庄王曰:“其君能下人,必能信用其民矣。”遂舍之。勾践之困于会稽,而归臣妾于吴者,三年而不倦。且夫有报人之志,而不能下人者,是匹夫之刚也。夫老人者,以为子房才有余,而忧其度量之不足,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,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。何则?非有生平之素,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,而命以仆妾之役,油然而不怪者,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,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。
观夫高祖之所以胜,而项籍之所以败者,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。项籍唯不能忍,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;高祖忍之,养其全锋而待其弊,此子房教之也。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,高祖发怒,见于词色。由此观之,犹有刚强不忍之气,非子房其谁全之?
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,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,不称其志气。呜呼!此其所以为子房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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