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73—1646)明福建侯官人,字能始,号石仓。万历二十三年进士。授户部主事。累迁至广西右参议。天启间,梃击狱兴,学佺所著《野史纪略》直书本末,六年,以私撰野史,淆乱国章罪,被削职为民。崇祯初,起广西副使,力辞不就。家居二十年,潜心著书。南明隆武帝立,乃破家起义,官至礼部尚书。清兵入闽,入山自缢死。有《石仓集》等。
金粟园后,有莲池二十余亩,临水有园,楮树丛生焉。予欲置一亭纳凉,或劝予:“此不材木也,宜伐之,而种松柏。”予曰:“松柏成阴最迟,予安能待。”或曰:“种桃李。”予曰:“桃李成荫,亦须四五年,道人之迹如游云。安可枳之一处?予期目前可作庇阴者耳。楮虽不材,不同商丘之木,嗅之狂醒三日不已者,盖亦界于材与不材之间者也。以为材,则不中梁栋枅栌之用;以为不材,则皮可为纸,子可为药,可以染绘,可以颒面,其用亦甚夥。昔子瞻作《宥老楮诗》,盖亦有取于此。”
今年夏,酷暑,前堂如炙,至此地则水风泠泠袭人,而楮叶皆如掌大,其阴甚浓,遮樾一台。植竹为亭,盖以箬,即曦色不至,并可避雨。日西,骄阳隐蔽层林,啼鸟沸叶中,沉沉有若深山。数日以来,此树遂如饮食衣服,不可暂废,深有当于予心。自念设有他树,犹当改植此,而况已森森如是,岂惟宥之哉?且将九锡之矣,遂取之以名吾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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