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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·刘艮斋娶妾同姓
刘文安公呆斋定之,父髦,永乐戊子科乡魁,号艮斋,晚称石潭先生。有行谊,年四十无子,其亲友醵金为娶村夫女为妾,父不知其亦姓刘也。生公兄弟三人,寅之湖广参议,又一乡贡进士,俱贤贵,后父卒。英庙时有奏同姓为婚者,公兄弟俱坐诏狱,卒以卯田留得脱。此事亦骇人,使非卯田留,当何律例以处耶?或曰公父会试还,遇溺水女子号救,载归,送还无家,又欲觅囗配之,女执意侍巾栉,乃处二室,生二子。与所闻醵金以娶生三子之说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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