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乐十二年闰九月辛丑朔,宁王权第三子生,赐名盘烑。
• 癸卯,设保安卫及经历司并五千户所,命工部筑卫城。
• 甲辰,伊王㰘讣闻。王,太祖高皇帝第二十四子,母丽妃谢氏。王洪武二十四年受封,永乐六年五月之国河南。王纵欲败度,平居削发裸袒,男女杂处,无所顾忌,屡敕训谕不悛。比薨,礼部奏请削爵,葬以庶人之礼。上悼念之,不削其爵,命有司治丧葬,而赐谥曰厉。
• 先是,上以皇太子所遣使迎车驾缓,且奏书失辞,曰:“此辅导者之不职。”遂徵在春坊大学士兼翰林院侍读黄淮等。是日,淮先至行在,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、通政司交奏其罪,遂下狱。后二日,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讲杨士奇及司经局正字金问至。上曰:“杨士奇姑宥之。朕未尝识金问,何以得侍东宫?命法司鞫之。”已而召士奇至前,亲问东宫事。士奇叩首言:“殿下孝敬诚至,凡所稽违,皆臣等之罪。”上悦而罢。于是,行在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、通政司、十三道监察御史交章奏士奇罪,不宜独宥,乃下锦卫颂系之。未几,特宥复职,遂徵司经局洗马杨溥、芮善相继下狱,皆以金问辞连之也。
• 乙巳,琉球国中山王思绍遣侄三吾良亹等贡马及方物,赐之钞币。
• 赐故都督同知紫别力哥子合里哥指挥使俸,以优给之。
• 戊申,交阯总兵官英国公张辅、黔国公沐晟等以交阯叛寇平,委都指挥朱辉、廖春率官军五千留交阯备御,辅等各率官军还。
• 夜,有星如盏大,赤色,光烛地,出东北云中,东北行,至近浊。
• 己酉夜,金星犯左执法。
• 庚戌,鲁王肇煇第三子生,赐名泰𡒊。
• 辛亥,改福建按察副使李公正于河南按察司,四川按察佥事石鲁于浙江按察司。
• 壬子,命辽东都司以兵三百往奴儿干都司获印。先尝与兵二百至是,都指挥同知康旺请益,故有是命。且敕旺踰二年遣还。
• 丁巳,赐朝鲜国使臣宴。裁减陜西凤翔府郿县县丞、主簿。
• 徙陈州宛丘驿及递运所于沙河北岸。初置于州城之北,比年黄河淤塞,故徙之。
• 苏州府崇明县耆民宋杰等言比因风潮暴至,漂民庐舍,被灾之民五千八百三十余家。上敕户部给米钞赈之,凡给米万二千四百余石,钞十三万八千三百二十五锭,仍免差徭二年。
• 辛酉,擢进士赵礼为浙江按察司佥事,裴旻为江西按察司佥事,傅启让为河南按察司佥事,余文为山西按察司佥事。
• 壬戌,敕宁夏总兵官宁阳侯陈懋曰:“近瓦剌人至,言马哈木欲掠甘肃。虏虽已穷蹙,然不可无备。”
• 勒木瓦诸寨头目纳木等来朝贡马,言其地蛮民无所统属,乞授职以抚辑之,遂命纳木等俱百夫长,俾领诸寨隶四川盐井卫。
• 甲子,召镇守大同江阴侯吴高还。
• 修河南开封府土城堤岸百六十余丈。
• 丁卯,命都督朱荣充总兵官,镇守大同,节制山西都司行都司备御军马。
• 修山东聊城县龙湾河及濮州红船口、范县曹村河堤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