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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卷十·妖术二则第二百六十四 朗读

      江阴有士人学法于茅山,有术能致妇人。用乌龟壳一个,书符于上,夜拥之而卧,少顷,即见一舆舁一少妇至。或平昔有属意者,皆可召来。其妇不言,与交媾无异生人,天将明乃去。其去时,必反系其裙以出,未知何故。据言此乃所召之生魂也。

      娄县有道士善致天女,有求其术者,必令其人备衣裙钗钏之属,须极华丽珍贵,乃可为天女服饰,言着天宫衣不能履凡世故也。其来必在初更,须先扫净室,屏绝人迹,道人入,书符步咒,则天女始至,色果殊丽,异香袭体。人与交合,与世人无异,亦不言笑。天未明,道士来,又屏人书符送天女去,则衣饰皆带去,无一遗存。与天女交者皆无后祸,故其术颇为豪富家所重,即耗其资亦不惜也。

      后乃知其常通妓女为之。道士素颀而长,将女裸缚于怀,以袍袭之。昏黑人莫能辨,屏人而出诸怀,服其衣饰,伪为天女绐客。将晓,仍束而去,以此分肥其衣饰。盖死后其徒言于人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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