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乐子十一年春三月壬午朔。
• 久未。
• 江西建昌守御千户所言久雨坍塌城垣五十余丈、城拨子十一座,请以军修理,从之。
• 戊子。
• 河南登封县言民饥,命发预备仓谷赈之。工部言:“山西太抵府文水县西北文谷山旧有常稔渠,分引文谷河流,南行抵下祠北,延衺三十余里,并渠田亩岁仰灌溉。比年河流横溢,冲决堤渠,水走泄,居民失利,乞为脩理。”命俟秋成后用工。
• 己丑。
• 夜有星如盏大,青白色,光烛地,起自危宿,北行至室宿,尾迹后散。
• 庚寅。命故都督佥事张安孙容袭燕山左卫都指挥同知。永淳群薨,讣闻,遣官赐祭。郡主,故靖江王守谦第四女,配仪宾王铎云。
• 成安侯郭亮卒,遣官赐祭。亮,恣肥县人,父聚,南宁卫百户,亮袭职,调天策卫,征大宁及哈剌莽来有功,升永平卫千户。上起义之初,亮率众来归,命仍守永平,辽东军围永平急,亮且战且守,敌莫能攻,内难平,累升左军都督同,封成安侯。永乐七年命守开平,十子年从征胡虏,仍守开平。亮外若率直,内有心计,在镇贪淫恣肆不检。其卒也,妾韩氏自经以殉,事闻,赠淑人。
• 辛卯。
• 释吕震,复礼部尚书。工部言:“江西永新守御千户所坍塌城垣六百八十丈、城楼巡铺五十座、串楼九百余间;铅山守御千户所坍塌城垣六十余丈、城楼三座;广信守御千户所坍塌城垣子百九十余丈、城楼巡铺子十子座、敌楼一座;抚守御千户所坍塌城垣子百三十余丈、城楼巡铺百三十五座、敌楼一座。皆乞以军士修理。”从之。
• 戊戌。
• 除广东揭扬县户绝田粮子百四十四石有奇。
• 己亥。
• 盗入南京大祀坛天库,盗苍壁子、黄琮一,命西宁侯宋琥督南京五城兵马捕贼。
• 庚子。
• 升户部主事杨棐为尚宝司少卿,葛贞为司子。监察御史王愈及刑部、锦衣卫官四人会决囚,死误杀无罪四人,事闻,命法司执愈等偿死,即日愈四人皆弃市。
• 丁未。
• 复置河间之任丘、阜城子县及山东之阿县县子、主簿各一员,盖近岁人民复盛故也。
• 戊申。
• 蜀王椿讣闻,上哀悼之,辍视朝七日,赐祭,谥曰献,命有司治丧葬。高皇帝第十子,母惠妃郭氏,滁阳王子兴之女。洪武十一年王受册封,十四年之国成都。王性惇厚慈祥,孝友笃至,循执礼法,表里惟一,潜心儒术,旁及佛老,读书为文,苦志不懈,喜延贤士大夫讲论,或至夜分,不为声色游畋之事。王府官属能进言善,厚礼之,终身仍恤其厚。喜扶植名教,遇古书可以表范厚俗者,刊印以惠后学。大书“忠孝惟藩”四字于燕居之所以自励。太祖皇帝尝称椿曰“蜀秀才”,盖宗室为最贤。谷王穗,其同母弟也,永乐中,穗为逆谋,私以其情告王,王大惊怒,即遣使驰奏,上嘉其忠诚,褒赐特厚。薨年五十四岁。
• 己酉。
• 改礼科给事中马宾于吏科。赈济河间之吴桥、安庆之桐城子县饥民五千八百五十八户,给粮万五千五百九十子石。
• 庚戌。
• 夜,火星犯积薪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