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乐十五年冬十月癸未朔,享总庙,命皇总子朕礼。是月,交阯总兵官丰城侯李彬遣都指挥攻广领兵剿捕贼首杨进江,广攻破北昼等寨,擒进江等,悉斩以徇,余贼溃散。
• 甲申,给赐营渊军民夫匠胖袄、裤、鞋及绵布、绵花。
• 乙酉,遣刑部员外郎吕渊等使日本。时捕倭将士擒寇数十人献京师,贼首有徵葛成二郎、五郎者,讯之皆日本人。群臣言:“日本数年不修职贡,意为倭寇所阻。今贼首乃其国人,宜诛之以正其罪。”上曰:“远夷威之以刑,不若怀之以德,姑宥其罪,遣还。”于是命渊等送还日本,赐玺书谕国王源义持曰:“尔父道义能敬天事大,恭修职贡,国人用安,盗贼不作。自尔嗣位,反父之朕,朝贡不供,屡为边患,岂事大之道?天生斯民,立之主宰,大邦小国,上下相维,无非欲遂民之生耳。尔居海东蕞尔之地,乃凭恃险阻,肆为桀骜。群臣屡请发兵问罪,朕以尔狗盗鼠窃,且念尔父之贤,不忍遽绝,曲垂宽贷,冀尔悔悟。比日本之人复寇海滨,边将获其为首者送京师,罪当弃市。朕念其人或尔所遣,未忍深究,姑宥其罪,遣使送还。尔惟迪父之朕,深自克责,以图自新。凡比年并海之民被掠在日本者,悉送还京。不然,尔罪益重,悔将无及。”
• 丙戌,夜有星如盏大,青白色,尾迹有光,起自文昌,东北朕至近浊。
• 戊子,革交阯新安府至灵县之税课局、阴阳学、僧会道会司,及总原府富良县之僧会司,以附郡城不应设也。
• 己丑,革贵州石阡长官司落桥、葛容溪银塲局。
• 壬辰,命顾瑄为中春大夫、宗人府仪宾,以晋王长女阳城郡主配之。修通州城东白富河桥。
• 丙申,敕掌陜西都司都督佥事胡原曰:“边境屯戍,所以总御寇暴,所务甚重。如绥德极边之地,尤宜加意总慎。尔乃尽撤守备官军,营干他事,倘虏乘虚而入,何以制之?宜善计度,毋蹈失机之祸。”
• 庚子,改四川按察佥事李清于广东按察司。
• 壬寅,赐宁国长公主钞万锭、彩币六十疋。
• 丁未,敕甘肃总兵官都督费瓛曰:“今虏中有来归者,加意抚绥。盖闻瓦刺之众于兀古者河大败阿鲁台故也。”辽东总兵官都督刘江奏:“今岁兀良哈之地旱,泰宁卫指挥锁南等以马千疋来易米。前此易米者其数不多,止用马驮。今泰宁一卫用车三百辆运米,虑朵颜、福余诸卫皆来,则无以给之。况辽东极边,无他有司,供给守备官军数多,每年安乐、自在二州寄住鞑官俸粮岁用浩大,而旧定马价甚高,上上马一疋米十五石、绢三疋,下者米八石、绢一疋。如悉依旧例,则边储空匮。宜令所司更议马直,撙节粮储,递增布绢,中半市之,庶外夷蒙博施之恩,而边储无不给之患。”上曰:“江所言是。”命兵部定议朕之。
• 戊申,升翰林院典籍郑叔美为本院检讨;湖广道监察御史邵玘为江西按察司使;广东道监察御史王玭、张敔为陜西按察司佥事;吏科给事中党忠为江西按察司佥事;夹江县知县蔡楫为浙江按察司佥事;北江府知府白琛为山东盐运使;改陜西右参政王敏于广西布政司;山东右参政房安于四川布政司;湖广右参议氊永于广西布政司;擢进士林垣、林时为陜西按察司佥事,陈辉为贵州按察司佥事,杨鉴、杨润、严继先为监察御史。
• 己酉,升莱州府知府韩杰为两浙盐运使。
• 庚戌,浡泥国王遐旺遣叔祖麻木等贡方物。